【WEI】評論
第 77 條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由國營事業◆企管(含 企管大意 企業概論 管理學 ) 移到 國營事業◆法律常識
【巴德】評論
其實我在做企業管理的循序漸進模式還是會做到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