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孫同學現在是某大學大四學生,在99學年通過該校師資培育中心的甄選考試,準備大學畢業後,能取得合格的國民中學教師證,爾後擔任教職。依據師資培育法規定,孫同學若要取得合格的國民中學教師證,依序應經過下列那些歷程?
(A)修畢專門與普通課程至少26學分以上→通過半年的全時教育實習課程→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B)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至少26學分以上→通過1年的全時教育實習課程→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C)通過半年的全時教育實習課程→修畢專門與普通課程至少26學分以上→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D)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至少26學分以上→通過半年的全時教育實習課程→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2902
統計:A(236),B(14),C(14),D(9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憲法及增修條文、「教育基本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教師法」、「國民教育法」等均是重要的核心法規,每次出題率均相當高,、教育法規應考分析

用户評論

Khan】評論

考試一定要看清楚題目,大家一起努力!!!!!!(A)修畢專門與普通課程至少26學分以上→通過半年的全時教育實習課程→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Sandra Wu】評論

最近的規定呢?不是說要先通過考試才實習嗎?

今年必上】評論

此題為舊法 

Judy Chen】評論

師資培育法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修正第10條 教師資格檢定,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教師資格考試:依其類科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始得參加。二、教育實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包括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此題為101年試題,然師資培育法已於106年6月14日修正全條文,相關規定與原題目答案有所出入,建議修改選項與答案或刪除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