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中規定,會議之決議,以過幾分之幾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幾分之幾之同意行之?
(A)1/2;1/2
(B)1/3;1/2
(C)1/2;1/3
(D)1/3;1/3。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75
統計:A(172),B(51),C(27),D(7),E(0)

用户評論

【用戶】金榜題名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中規定,會議之決議,以1/2委員出席且1/2出席委員通過,使可同意行之。

【用戶】我可以!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五 條 本會每學期應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均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其指派委員或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本會之決議,以過半數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