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偵查中檢察官認為有搜索之必要者,除緊急搜索所規定之情形外,應以書面記載搜索票所應記載之法定事項,並敘述理由,聲請該管法院核發搜索票。此項之聲請經法院駁回者,依據現行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檢察官如何主張?
(A)得提起準抗告
(B)得聲明異議
(C)得提起抗告
(D)不得聲明不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5289
統計:A(40),B(131),C(160),D(11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羈押之延長、不服再議後之交付審判、準備程序
用户評論
【張小琳】評論
第 128-1 條偵查中檢察官認有搜索之必要者,除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項所定情形外,應以書面記載前條第二項各款之事項,並敘述理由,聲請該管法院核發搜索票。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搜索之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前二項之聲請經法院駁回者,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