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有關民事訴訟言詞辯論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得隨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
(B)當事人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逾時始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有礙訴訟之終結者,法院應駁回之
(C)訴訟於合意停止期間,若法院自行通知證人進行證據調查,而當事人於續行訴訟之言詞辯論)時,未對此提出異議,事後不得主張法院之判決違法
(D)於應闡明之場合,若審判長未對當事人為闡明時,其判決並不屬於違背法令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60133
統計:A(29),B(443),C(554),D(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證人、自認與認諾、指揮訴訟

用户評論

【用戶】林心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適時提出主義

【用戶】Emily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D)闡明權,既亦為審判長之義務,故應闡明而不闡明者,其訴訟程序即屬有重大瑕疵(民訴第451條),而基此所為之判決,亦當然為違背法令,得為第三審上訴之理由(四三台上一二判)

【用戶】阿四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當事人得隨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 -言詞辯論終結前適時提出(B)當事人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逾時始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有礙訴訟之終結者,法院應駁回之 -得駁回(C)訴訟於合意停止期間,若法院自行通知證人進行證據調查,而當事人於續行訴訟之言詞辯論)時,未對此提出異議,事後不得主張法院之判決違法 (D)於應闡明之場合,若審判長未對當事人為闡明時,其判決並不屬於違背法令-應闡明而不闡明者,其訴訟程序即屬有重大瑕疵,而基此所為之判決,亦當然為違背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