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勞動基準法基於保護勞工的需要,制定了許多強行規定來限制勞動契約的內容。下列關於勞動基準法保護童工、女工規定的敘述,何者正確?
(A)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
(B)女工一旦懷孕超過3個月,雇主即不得要求該女工從事工作
(C)雇主絕對不可以僱用低於15歲以下的兒童進行工作
(D)經工會同意後,雇主仍可要求童工在晚上12點到凌晨3點之間工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7286
統計:A(4797),B(64),C(495),D(112),E(0)

用户評論

【用戶】MASERATI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工商業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的人從事工作 ,但國中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的男女,為童工,不得使其工作超過八小時及在晚上八時至翌晨六時的時間工作,亦不得從事.

【用戶】上榜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 民國104年12/19修正44條後  A也錯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用戶】。。。。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錯哪裡

【用戶】熱血消防員Me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被這題騙了 看到不可僱用未滿15歲 就選這個答案......沒想到A的答案更好勞動基準法 第 44 條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