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下列那一個雇主的行為,並沒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
(A)甲因為發現僱用的水電工是同性戀者,所以將該位水電工人解聘
(B)乙因為僱用的某女性員工上班屢屢遲到,所以加以扣薪,讓該女性員工的薪水低於跟她做同樣工 作的男性員工
(C)丙開醫院招聘醫院院長時,因為認為女性不適合擔任醫院院長,所以在公開的徵才廣告上,表示 只限男性醫生來應徵醫院院長
(D)某女性員工生下一女嬰,該女嬰出生未滿1歲,仍需要母親親自哺乳,丁拒絕讓該女性員工在休 息時間外哺乳嬰兒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4201
統計:A(71),B(6706),C(217),D(262),E(0)

用户評論

【用戶】g9223727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因為是員工自己的不當行為被扣薪水,和性別無關

【用戶】wolf08120852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A)第11條第1項: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用戶】yehyu125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請問選項C是不是也沒有違反規定?

【用戶】Abel Chi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別性別者,不在此限。但題目是寫,丙開醫院招聘醫院院長時,因為認為女性不適合擔任醫院院長,所以在公開的徵才廣告上,表示 只限男性醫生來應徵醫院院長他是單方面覺得不適合女性,但院長本來就男或女都可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