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223727】評論
因為是員工自己的不當行為被扣薪水,和性別無關
【wolf08120852】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A)第11條第1項: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yehyu125】評論
請問選項C是不是也沒有違反規定?
【Abel Chiu】評論
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別性別者,不在此限。但題目是寫,丙開醫院招聘醫院院長時,因為認為女性不適合擔任醫院院長,所以在公開的徵才廣告上,表示 只限男性醫生來應徵醫院院長他是單方面覺得不適合女性,但院長本來就男或女都可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