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ck Fang】評論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三條:「公務人員之晉升官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經升官等考試及格。」這跟職涯發展多少也沾上邊。但以關聯程度來選答的話,還是C為正解。
【KAKALA】評論
升遷都立法保障…
【終焉乃是死亡的前奏曲】評論
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公務人員陞遷法公務人於陞遷法第一條公務人員之陞遷,依本法行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二條公務人員之陞遷,應本人與事適切配合之旨,考量機關特性與職務需要,依資績並重、內陞與外補兼顧原則,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陞任或遷調歷練,以拔擢及培育人才。第四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之陞遷,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陞任較高之職務。二、非主管職務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三、遷調相當之職務。 第五條各機關職務出缺時,除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或依本法得免經甄審(選)之職缺外,應就具有該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本功績原則評定陞遷。各機關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