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之定義何者正確?
(A)約定專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
(B)管理負責人:指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執行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或 管理維護公司
(C)專有部分: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
(D)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 及其基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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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浩呆】評論

(A) 約定專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

不動產經紀人 準考生】評論

(A)約定專用部分: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B) 管理服務人:指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執行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或 管理維護公司(C)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

黃珞雅】評論

17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之定義何者正確?(A) 約定專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共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B)管理負責人(服務人):指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執行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或 管理維護公司(C) 專有部分(區分所有):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D) 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 及其基地第 3 條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一、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二、區分所有: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