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關於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外國人不得為申請人,須由本國人代理
(B)申請政府資訊,僅得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不得以電子傳遞
(C)政府機關原則上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 15 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D)政府機關不得延長准駁決定之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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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夜神的主人喵喵君】評論

第 9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亦同。 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亦得依本法申請之。 第 12 條 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 第 14 條 政府資訊內容關.....看完整詳解

陳無名】評論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第2項規定:「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