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bbittsai270】評論
第 三 條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三、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兼任。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另增置教師一人。五、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至四十八班者,置二人;四十九班以上者以此類推。六、幹事、助理員、管理員及書記(包括各處室職員及圖書館、教具 室、實驗室管理員等,不包括人事、主計專任人員):七十二班 以下者,置一人至三人;七十三班以上者,置三人至五人。七、圖書館專業人員:至少應置一人,且專業...
【林淑蓉】評論
請問D哪裡錯?
【Li-Shueh Yang】評論
D以現在的法規來說是正確的但以當年考的時候,法規未修是24班以上置1人正確。從上面的討論就可以知道了哦!
【fanny8524】評論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新的)n 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n 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n 三、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兼任。n 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另增置教師一人。n 五、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至四十八班者,置二人;四十九班以上者以此類推。n 六、幹事、助理員、管理員及書記(包括各處室職員及圖書館、教具室、實驗室管理員等,不包括人事、主計專任人員):七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至三人;七十三班以上者,置三人至五人。n 七、圖書館專業人員: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