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下列那一項是父母濫用教養及懲戒子女的權利行為?
(A)拆閱未成年子女的書信
(B)強迫子女嫁娶自己選好的對象
(C)借用子女的財物
(D)使用子女所給的金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2808
統計:A(289),B(3344),C(41),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rina Li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所以在必要且合理的範圍內,父母為保護未成年子女,可拆閱未成年子女的書信。
【用戶】Liny Tw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父母可自行拆閱未成年子女的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