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下列那一項是父母濫用教養及懲戒子女的權利行為? 
(A)拆閱未成年子女的書信 
(B)強迫子女嫁娶自己選好的對象 
(C)借用子女的財物 
(D)使用子女所給的金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2808
統計:A(289),B(3344),C(41),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rina Li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所以在必要且合理的範圍內,父母為保護未成年子女,可拆閱未成年子女的書信。

【用戶】Liny Tw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父母可自行拆閱未成年子女的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