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依據教師法規定,「教師評審委員會」的組成,其中未兼行政的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數之多少?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三分之一
(D)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4447
統計:A(1280),B(560),C(265),D(1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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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Grace】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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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Lin】評論

名  稱 教師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    第 11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除依師資培育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二十條規定分發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Shi Han Wang】評論

未兼行政人數1.教評會 1/22.教師申訴 2/33.學生申訴 1/24.教科圖書 1/3

Hsiao Mandy】評論

考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