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而自首,應一律減輕其刑
(B)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者,依法不得加重其刑
(C)追訴權時效之期間與其所犯罪之法定本刑輕重有關
(D)緩刑之宣告與否,與犯後是否認罪之間並無絕對關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2759
統計:A(14),B(0),C(3),D(12),E(0)

用户評論

洪偉桀】評論

自首一起背刑法是「得」減輕警察法規「應」減輕

徵司特夥伴((不販賣】評論

 (A)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而自首,應一律減輕其刑n第62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B)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者,依法不得加重其刑 第64條Ⅰ  死刑不得加重。 第65條Ⅰ  無期徒刑不得加重。  (C)追訴權時效之期間與其所犯罪之法定本刑輕重有關 第80條(追訴權之時效期間)Ⅰ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30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10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20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1年以上3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10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1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5年。 (D)緩刑之宣告與否,與犯...

阿答力】評論

nn第57條(刑罰之酌量)nnn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n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n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n  三、犯罪之手段。 n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n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n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n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n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n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n  十、犯罪後之態度(有無認罪或後悔之意思)。 ----D

Ucg Tppu F】評論

27條中止 和 準中止 才是應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