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關於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行為,下列何者不適用我國刑法?
(A) 假借職務上之機會而成立的詐欺罪
(B) 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
(C) 公務侵占罪
(D) 過失致死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4491
統計:A(405),B(328),C(379),D(2651),E(0)

用户評論

Peter Tsai】評論

瀆書逃占 = 賭輸逃債

油畫大濕】評論

刑法總則第6條 (屬人主義-公務員國外犯罪之適用)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分則120~134條 "瀆職罪"分則213條 "偽造文書罪"分則163條 "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分則336-1條 "公務公益之業務侵占罪"最佳解您自創的口訣裡的"占"剛好跟選項C有核對到,另外"瀆"書"逃"跟ABD選項哪個字有搭上邊的? 簡直在亂丟口訣在誤導考友.....上考場會被你給害死

米居】評論

這題雖然我也不太確定因為第6條它只有寫到瀆職 脫逃 偽文 侵占 ((沒有詐欺跟縱放RRRR(☉д⊙)不過我是因為想到刑法第7條裡面這句 “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雖然第7條是說人民,但公務員也是人嘛~ 過失致死又很常在新聞上看到感覺不重 所以就選了剛剛去查法條果然是三年以下刑法第276 條(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以上,個人想法  有錯請指教  謝謝

肉包】評論

為何選項(B)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 算脫逃罪而不是瀆職罪?跑的人又不是他...不是應該算是濫用職權型的瀆職罪嗎?請各位大大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