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地政士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前,應繳納新臺幣 15 萬元簽證保證金
(B)地政士不得辦理權利價值逾新臺幣 1000 萬元之登記事項簽證
(C)地政士記載辦理受委託案件業務紀錄簿,至少應保存 15 年
(D)地政士公會違反法令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解散之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4685
統計:A(76),B(15),C(7),D(13),E(0)

用户評論

books8077】評論

(A) 地政士法第22條:地政士為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之身分為真正,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經地政士簽證後,地政機關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前,應向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繳納簽證保證金新臺幣二十萬元,作為簽證基金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前,應向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繳納簽證保證金新臺幣二十萬元,作為簽證基金。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因簽證不實或錯誤,致當事人受有損害者,簽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未能完全賠償之部分,由簽證基金於每一簽證人新臺幣四百萬元之範圍內代為支付,並由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該簽證人求償。前項有關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B) 地政士法第21條: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