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油】評論
直轄市皆是基金預算
【Ding-Huang La】評論
那其他縣市呢?
【Yu Min Chiu(感】評論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各項教育經費收入及支出,應設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依法編列預算;明文規定地方政府教育預算之編製方式是以基金預算的方式編列,同時該條後段規定「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應訂定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無敵教師】評論
直轄市國中小學校教育預算皆為「基金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