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經受有損害之當事人至少幾人以上以書面授與訴訟實施權者,得以自己之名義,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A)5人
(B)10人
(C)15人
(D)20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76344
統計:A(9),B(34),C(6),D(35),E(0)
用户評論
【Gavin】評論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34 條 第一項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經受有損害之當事人二十人以上以書面授與訴訟實施權者,得以自己之名義,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當事人得於言詞辯論終結前以書面撤回訴訟實施權之授與,並通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