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評論
下列何者非消費者保護官之職掌?(A) 受理申訴 (B) 辦理調解 (C) 行使不作為訴訟權(D) 提起團體訴訟~解析 :(A)受理申訴→ 是消費者保護官之職掌。 (B) 辦理調解→ 是消費者保護官之職掌。 (C) 行使不作為訴訟權→是消費者保護官之職掌。(D) 提起團體訴訟→ 非消費者保護官之職掌。*「消保官」是行使「同意權」,而「非」行使「提起權」喔 !~補充說明 :⊙消費者保護官任用及職掌辦法第4條消費者保護官之職掌如下:一、依本法第43條第三項規定,處理消費爭議申訴事項。二、依本法第45條規定,擔任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或主席,處理消費爭議調解事項。三、依本法第49條第一項規定,就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之消費者損害賠償訴訟、不作為訴訟,行使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