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聯合國建構國際人權公約體系,係以二項公約為核心,除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外,另一項為:
(A)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B)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
(C)兒童權利公約
(D)殘疾人權利公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99492
統計:A(3150),B(679),C(94),D(17),E(0)

用户評論

成松旭】評論

兩公約」或「兩人權公約」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所通過的1.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庫洛洛.魯西魯】評論

讀憲法的時候剛好看到  兩公約1.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Damaris】評論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又稱「A公約」,是聯合國通過的國際人權公約,包括序言及五個部分,共31條。它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著共同的序言及關於人民自決權的規定,是國際人權憲章體系的第二個文件。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開始起草國際人權公約。1950年,第五屆聯合國大會審議人權委員會提交的僅保護個人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公約草案。大會認為這一公約草案不全面,沒有包括《世界人權宣言》的全部內容,未對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予以保護,要求人權委員會對草案進行補充和修正。鑑於公民和政治權利與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難以共用一套監督機構,1952年,第六屆聯合國大會決定...

Go for it!】評論

四、兩公約的內容?《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全文五十三條,主旨在闡明生命權、自由權係人民的基本權利。此公約禁止酷刑、奴隸制度、溯及既往之刑罰,限制死刑之科處、執行,並明文規定人民不分性別、種族、社會階級等,一律平等享有宗教、結社、言論、參政等自由。《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全文三十一條,主旨則是要求締約國保障人民之受教育、參與文化生活、享受科學進步等權利,並提供適當之家庭福利、兒童及青少年保護、糧食分配等,以提升人民在經濟、社會、文化方面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