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yin74】評論
因應跨境電子商務蓬勃發展,關務署已發布修正「試辦轉口貨物加掛郵袋吊牌作業要點」,以利業者將國外承攬之貨物轉至臺灣後,再以郵件方式出口至貨物寄達國,提供「以貨轉郵」貨物便捷的通關環境。 該署表示,鑑於該作業要點原規範「以貨轉郵」貨物加貼郵政標籤時,其貨物限原袋拆出、原袋裝回,業者必須於國外完成分揀業務,再運至臺灣辦理後續作業,為將貨物分揀之商機留在臺灣,爰刪除該限制,以期吸引跨境電商產業以臺灣為發貨中心,操作以貨轉郵業務,創造更大商機,提升臺灣於國際跨境電商環境之地位。 另本次修正內容尚包含:為響應無紙化政策,「以貨轉郵」貨物明細資料之提交方式,均採電子方式為之。此外,以貨轉郵貨物辦理退回,刪除應進儲原以貨轉郵專區之限制,以提供更優質通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