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li Lin】評論
違法侵害== 受害人先找國家賠 國家再找公務員還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f46791957】評論
憲法第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國家賠償法第1條: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四條制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