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目前行政院衛生署中藥查驗登記之規定,如果是傳統經典方、或是在其他國家已作為藥品上市、或是傳統單味中藥所組成的中藥新複方,則該中藥新藥之臨床試驗應:
(A)從第一階段開始
(B)從第二階段開始
(C)從第三階段開始
(D)由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視個案而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63636
統計:A(44),B(92),C(40),D(22),E(0)

用户評論

【用戶】1m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十一、申請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如已具備廣泛人體使用經驗,得直接進行療效探索之臨床試驗,以決定中藥是否具有療效或其他可能之適應症。前項中藥劑量之選擇,如尚有疑問,應備具進行隨機、平行、劑量-反應之早期臨床試驗資料。十三、申請第三階段臨床試驗,其目的應包括下列各款:(一)研究療效及不良反應之劑量-反應關係。(二)試驗用藥長期有效性。(三)探討藥品使用於更多族群、或用於疾病之不同階段、或與不同藥品合併使用之情形。

【用戶】1m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十一、申請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如已具備廣泛人體使用經驗,得直接進行療效探索之臨床試驗,以決定中藥是否具有療效或其他可能之適應症。前項中藥劑量之選擇,如尚有疑問,應備具進行隨機、平行、劑量-反應之早期臨床試驗資料。十三、申請第三階段臨床試驗,其目的應包括下列各款:(一)研究療效及不良反應之劑量-反應關係。(二)試驗用藥長期有效性。(三)探討藥品使用於更多族群、或用於疾病之不同階段、或與不同藥品合併使用之情形。

【用戶】1m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十一、申請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如已具備廣泛人體使用經驗,得直接進行療效探索之臨床試驗,以決定中藥是否具有療效或其他可能之適應症。前項中藥劑量之選擇,如尚有疑問,應備具進行隨機、平行、劑量-反應之早期臨床試驗資料。十三、申請第三階段臨床試驗,其目的應包括下列各款:(一)研究療效及不良反應之劑量-反應關係。(二)試驗用藥長期有效性。(三)探討藥品使用於更多族群、或用於疾病之不同階段、或與不同藥品合併使用之情形。

【用戶】1m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十一、申請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如已具備廣泛人體使用經驗,得直接進行療效探索之臨床試驗,以決定中藥是否具有療效或其他可能之適應症。前項中藥劑量之選擇,如尚有疑問,應備具進行隨機、平行、劑量-反應之早期臨床試驗資料。十三、申請第三階段臨床試驗,其目的應包括下列各款:(一)研究療效及不良反應之劑量-反應關係。(二)試驗用藥長期有效性。(三)探討藥品使用於更多族群、或用於疾病之不同階段、或與不同藥品合併使用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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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十一、申請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如已具備廣泛人體使用經驗,得直接進行療效探索之臨床試驗,以決定中藥是否具有療效或其他可能之適應症。前項中藥劑量之選擇,如尚有疑問,應備具進行隨機、平行、劑量-反應之早期臨床試驗資料。十三、申請第三階段臨床試驗,其目的應包括下列各款:(一)研究療效及不良反應之劑量-反應關係。(二)試驗用藥長期有效性。(三)探討藥品使用於更多族群、或用於疾病之不同階段、或與不同藥品合併使用之情形。

【用戶】1m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十一、申請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如已具備廣泛人體使用經驗,得直接進行療效探索之臨床試驗,以決定中藥是否具有療效或其他可能之適應症。前項中藥劑量之選擇,如尚有疑問,應備具進行隨機、平行、劑量-反應之早期臨床試驗資料。十三、申請第三階段臨床試驗,其目的應包括下列各款:(一)研究療效及不良反應之劑量-反應關係。(二)試驗用藥長期有效性。(三)探討藥品使用於更多族群、或用於疾病之不同階段、或與不同藥品合併使用之情形。

【用戶】clothe867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基準下列各款得視為有適當...

【用戶】1m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十一、申請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如已具備廣泛人體使用經驗,得直接進行療效探索之臨床試驗,以決定中藥是否具有療效或其他可能之適應症。前項中藥劑量之選擇,如尚有疑問,應備具進行隨機、平行、劑量-反應之早期臨床試驗資料。十三、申請第三階段臨床試驗,其目的應包括下列各款:(一)研究療效及不良反應之劑量-反應關係。(二)試驗用藥長期有效性。(三)探討藥品使用於更多族群、或用於疾病之不同階段、或與不同藥品合併使用之情形。

【用戶】clothe867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基準下列各款得視為有適當...

【用戶】1m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十一、申請中藥新藥臨床試驗,如已具備廣泛人體使用經驗,得直接進行療效探索之臨床試驗,以決定中藥是否具有療效或其他可能之適應症。前項中藥劑量之選擇,如尚有疑問,應備具進行隨機、平行、劑量-反應之早期臨床試驗資料。十三、申請第三階段臨床試驗,其目的應包括下列各款:(一)研究療效及不良反應之劑量-反應關係。(二)試驗用藥長期有效性。(三)探討藥品使用於更多族群、或用於疾病之不同階段、或與不同藥品合併使用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