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3456789082】評論
雖然無請求權,但是有受領權
【ㄧ年考取三等商業行政(多謝】評論
請問,第180條是不當得利之排除,給付,不得請求返還。D選項是第180條的第四項,我不大了解這個答案怎麼會是D呢?
【demongreg914】評論
D選項是非明知,陷阱啊陷阱
【Chou Ames】評論
A:民法第205條僅係規定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故債務人若自己為給付,不得向債權人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