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辦理市地重劃時,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依規定原則上其合計面積以不超過各該重劃區總面積百分之多少為限?
(A)三十
(B)三十五
(C)四十
(D)四十五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8062
統計:A(2),B(5),C(36),D(193),E(0)

用户評論

邱懷平】評論

市地重劃:土地所有權人仍保有其所有權,僅提供不超過各重劃區土地總面積45%之公共設施用地及抵費地移轉登記為公有權屬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公共設施用地及各項費用之共同負擔)第3項Ⅲ依第1項規定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其合計面積以不超過各該重劃區總面積45%為限。但經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之同意者,不在此限。

祝念祖】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公共設施用地及各項費用之共同負擔)第3項Ⅲ依第1項規定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其合計面積以不超過各該重劃區總面積45%為限。但經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之同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