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什麼】評論
憲法第 66 條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
【Arron Hawk】評論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
【楊曉祥】評論
立法院院長 副院長由立法委員間互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