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評論
「政黨的成立」自2017/12/06起是依照《政黨法》的規定,本法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違憲政黨的解散」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Peter Wkf ,徵婚】評論
我認為 (A) 也 OK,憲法法庭由大法官組成,內政部隸屬於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