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2015 年 12 月間,A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常務董事甲,負責與 B 公司間之採購業務。翌年初,甲倉促間未詳閱合約內容,便與 B 公司簽訂原物料採購契約,因此造成 A 公司之重大損失。A 公司監察人乙平時積極認真查核及監督公司業務、財務的執行,在確認上情後,擬主動代表 A 公司對常務董事甲,提起因過失致生公司損害的求償訴訟。若乙未提請股東會決議,逕訴請追究甲之責任,是否合法?請就我國學術與實務見解,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66019
統計:A(48),B(12),C(4),D(39),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