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自2006年「教育基本法」納入「零體罰」的規定後,從此學校教育便不再允許有體罰的情形,惟因懲罰與體罰的分際尚未明確,可能導致教師在輔導管教時動輒得咎,不敢施以懲罰。(1)懲罰的人性預設有所謂「惡因說」、「病因說」,試說明此二者的意涵?(4分)(2)「懲戒性懲罰」與「感化性懲罰」各根據前述何種人性預設?(2分)(3)說明「懲戒性懲罰」與「感化性懲罰」的實際作法各為何?(4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