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light Rain】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四項
【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30 條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龜龜】評論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其效力如何?(A)自始當然無效,人民自始無須遵守(B)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無效(C)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送請立法院予以函告無效(D)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送請司法院同意函告無效~解析 : 地方制度法第30條 (自治法規之位階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