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chiang Ts】評論
係屬對同一持有法益之一次性侵害,應成立法條競合,優先擇一適用法定刑較重之詐欺取財罪,排斥適用法定刑較輕之普通竊盜罪。
【@@】評論
一行為侵害一法益+成立數罪名=法條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