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第 121 條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n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n犯前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n價額。本條沒有處罰行賄罪 答案改成D 最佳解怎麼不看看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