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下列關於刑法第 21 條規定,「依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行為」此一阻卻違法事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A)「發布命令者」與「執行命令者」均須具有公務員身分
(B)「發布命令者」與「執行命令者」間,不一定須具有職務上之隸屬關係
(C)若命令發布顯然逾越職務權限者,則「執行命令者」之行為不能阻卻違法
(D)若「執行命令者」明知命令違法卻仍執行者,其行為不能阻卻違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9956
統計:A(321),B(2217),C(371),D(157),E(0)

用户評論

喵言喵語】評論

刑法§10②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刑法§21(行為依法令及命令不罰及例外)①依法令之行為,不罰。②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B)「發布命令者」與「執行命令者」間,不一定須具有職務上之隸屬關係 →「發布命令者」與「執行命令者」間,須具有職務上之隸屬關係

a932164138】評論

阻卻違法事由就是排除犯罪事由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B)「發布命令者」與「執行命令者」間,不一定須具有職務上之隸屬關係 

Loveo Huang】評論

(B)「發布命令者」與「執行命令者」間,不一定須具有職務上之隸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