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107】評論
教師法第13條初聘第一次一年,續聘第一次一年,以後續聘每次2年,續聘三次以上,經教評會全體委員2/3審查通過,得以長期聘任。1(初)+1(續)+2(續)+2(續)=6 選A
【faith】評論
算數是。。。?應該是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