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下列有關小規模營業人之敍述,何者為錯誤?
(A)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課徵其營業稅額
(B)可申請加入加值稅體系,按一般稅額計算課徵營業稅額
(C)經核准加入加值稅體系後,二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D)財部政可視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性質及能力,核定其課徵加值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2),B(1),C(2),D(1),E(0)

用户評論

【用戶】Laney

【年級】

【評論內容】☆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23條: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除申請按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者外,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之銷售額按第十三條規定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24條: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經營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特別規定欄所列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部分,得申請依照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  依前項及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依照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經核准後三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財政部得視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性質與能力,核定其依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