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法律就某一特定事實之存在,賦予其原則性之法律效果,若有反證即可推翻之。稱為?
(A)推定
(B)擬制
(C)準用
(D)類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5888
統計:A(323),B(30),C(17),D(41),E(0)

用户評論

改變是短痛 故步自封是長痛】評論

抽象 推定 弱勢擬制=準用

Maruko】評論

推定    就事實存在與否先為假設的規定,藉此減輕對該適時舉證之負擔,且允許以反正推翻該假設。擬制藉由法律規定,將某一並非真實存在之事,認定為實際存在,反之亦可。其擬制之結果不得推翻。準用倘若類推適用的方式已透過法律條文明定,則稱為準用。在學說上,準用保含法律原因之準用、法律效果之準用。類推係指針對立法者無意中疏漏未予規定的事項,將性質與構成要件類似的現行法律規定,適用於該事項。

zora】評論

推定:因有某種事實存在,依一般情事,推測...

Tracy Su】評論

44 法規範為公益需要、簡化法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