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uko】評論
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甲在乙的土地上種植果樹,果樹與土地尚未分離前,依本條之規定,屬土地之部分,其所有權應屬乙所有。
【相信創哥ヽ(#`Д´)ノ】評論
鄰地果實(1)果實自落鄰地,屬於鄰地所有人(2)果實被搖落鄰地,屬於果樹所有人(3)果實自落公有地,屬於果樹所有人
【Tracy Su】評論
因為果樹和土地沒有分離,依民法66條第二★...
【羊駝姊姊(已上電職 感謝阿】評論
鄰地果實(1)果實自落鄰地,屬於鄰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