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訴願有理由時,受理訴願機關得如何處理?
(A)得逕為變更之決定或撤銷原處分之全部或一部
(B)只能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不得逕為變更之決定
(C)只能逕為變更之決定,不得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
(D)請求上級機關作出具最終拘束力之行政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
統計:A(11),B(2),C(2),D(5),E(0)

用户評論

hhuei】評論

訴願法第81條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

奈特】評論

訴願法 第 81 條(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或另為處分)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前項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

ABBA】評論

二擇一:1. 撤銷+逕為變更或2. 撤銷+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