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刑事訴訟法第 156 條第 2 項規定:「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其中,「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所指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5494
統計:A(40),B(30),C(20),D(8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人事行政-品位分類制與職位分類制、績效俸給制度(或同工同酬)的設計,最主要是基於下列何種薪資原則?

用户評論

流川楓】評論

所謂職位分類,是指把企業中所有職位,依其工作的性質、難易程度、權責大小以及工;作所需的資格與條件,按照一定的標準與原則加以分析比較,進而將每一職位歸入不同的等級。其目的在於,以此作為勞動報酬和任用及考評員工的基本依據。職位分類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因而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它是按勞取酬的依據。員工報酬取決於其工作性質、難易程度及責任大小。職位分類將員工工作依此進行了明確的區分,起到了將職位、資格與報酬相統一的作用,因而奠定了按勞分酬的基礎。2、有利於績效考核。職位分類的前提是對每一職位工作標準與要求的具體、明確的規定。以此為準則可以對員工從事的工...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條 (立法目的)公務人員之任用,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初任與升調並重,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