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獨占事業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命其停止,而逾期未停止者,處行為人多少金額(新臺幣)以下之罰金?
(A)一千萬元
(B)三千萬元
(C)五千萬元
(D)一億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5214
統計:A(5),B(2),C(15),D(79),E(0)

用户評論

【用戶】Nick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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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公平交易法 第 3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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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公平交易法 第 3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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