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據教師法之規定,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成員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的幾分之幾?
(A)三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4619
統計:A(404),B(583),C(1803),D(7),E(0)
用户評論
【用戶】王琪唯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評審 就公平的分成一半
【用戶】zappie116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整理一下人員組成: 教師申訴 未兼行政 超過2/3 教師評審 未兼行政 超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