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第2條 其中一段專業團隊由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教育行政人員等共同參與為原則,並得依學生之需要彈性調整之。
【我可以!】評論
本法已廢止名 稱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廢止日期民國 102 年 09 月 03 日
【正向信念】評論
發到讀書會:)
【S級教師】評論
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第 4 條專業團隊,以由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等共同參與為原則,並得依學生之需要彈性調整之。前項所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指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社會工作師及職業輔導、定向行動等專業人員。ps沒有家長、教師助理員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