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共同生活戶內之人口,其排序次序為:
(A)戶長,戶長之直系尊親屬,戶長之配偶,戶長之直系卑親屬,戶長之旁系親屬,其他家屬,寄居人
(B)戶長,戶長之配偶,戶長之直系尊親屬,戶長之直系卑親屬,戶長之旁系親屬,其他家屬,寄居人
(C)戶長,戶長之配偶,戶長之直系卑親屬,戶長之直系尊親屬,戶長之旁系親屬,其他家屬,寄居人
(D)戶長,戶長之直系尊親屬,戶長之配偶,戶長之直系卑親屬,戶長之旁系親屬,寄居人,其他家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3072
統計:A(23),B(593),C(22),D(2),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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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 條 共同生活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一、戶長。二、戶長之配偶。三、戶長之直系尊親屬。四、戶長之直系卑親屬。五、戶長之旁系親屬。六、其他家屬。七、寄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