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cks.shih已考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michael,您說的是第62條,與本題情況不同。(本題在舊法是罰鍰6萬,新法是9萬,拒酒測,舊新法都規定要罰錢且吊銷駕照)依據「全國法規資料庫」→【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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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michael,您說的是第62條,與本題情況不同。(本題在舊法是罰鍰6萬,新法是9萬,拒酒測,舊新法都規定要罰錢且吊銷駕照)依據「全國法規資料庫」→【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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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michael,您說的是第62條,與本題情況不同。(本題在舊法是罰鍰6萬,新法是9萬,拒酒測,舊新法都規定要罰錢且吊銷駕照)依據「全國法規資料庫」→【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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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michael,您說的是第62條,與本題情況不同。(本題在舊法是罰鍰6萬,新法是9萬,拒酒測,舊新法都規定要罰錢且吊銷駕照)依據「全國法規資料庫」→【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
【用戶】巴德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法條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駕駛汽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 指示停車接受稽查。二、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7 依現行法規,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 (A)5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B)6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C)9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D)12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修改成為47 依現行法規,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 (A)5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B)6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C)9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D)12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E)18萬元罰緩,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用戶】巴德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法條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駕駛汽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 指示停車接受稽查。二、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7 依現行法規,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 (A)5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B)6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C)9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D)12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修改成為47 依現行法規,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 (A)5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B)6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C)9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D)12 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E)18萬元罰緩,並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