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某法規第 12 條經修正後廢止。關於條次之處理,何者正確?
(A)保留第 12 條之條次,並於其下加括弧,註明「刪除」
(B)保留第 12 條之條次,並於其下加括弧,註明「廢止」
(C)保留第 12 條之條次,並於其下加括弧,註明「空白」
(D)第 13 條變更條次為第 12 條,其後條次依此類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04711
統計:A(3416),B(744),C(47),D(38),E(0)

用户評論

【用戶】294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中標法§10修正法規廢止少數條文時,得保留所廢條文之條次,並於其下加括弧,註明「刪除」二字。修正法規增加少數條文時,得將增加之條文,列在適當條文之後,冠以前條「之一」、「之二」等條次。廢止或增加編、章、節、款、目時,準用前二項之規定。

【用戶】心之所向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感覺老師們越來越無極限

【用戶】今年會抵達彼岸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回3F 應該是覺得沒東西可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