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家長可參與學校特殊教育工作的項目是
(A)評量
(B)訂定教育計劃
(C)執行教育計劃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6033
統計:A(80),B(258),C(138),D(1419),E(0)

用户評論

王思潔】評論

依據賦權的概念個案與家長都能(A)評量 (B)訂定教育計劃 (C)執行教育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