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ia Lin】評論
按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定有明文,其所謂「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之文義,係將法規公布或發布之當日算入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此項生效日期之計算,既為中央法規標準法所明定,自不適用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如果多加一個2月2號 應該就會變成陷阱了~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如果多加一個2月2號 應該就會變成★★★...
【再拼一次國營!】評論
公布後三日,頭尾都算, 1/30、1/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