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尚未建築之私有建築用地,應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所有面積之最高額,以多少面積為限?
(A)十公畝
(B)十市畝
(C)十畝
(D)十公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2168
統計:A(119),B(2),C(14),D(8),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 71 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尚未建築之私有建築用地,應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所有面積之最高額。前項所有面積之最高額,以十公畝為限。但工業用地、學校用地及經政府核准之大規模建築用地,應視其實際需要分別訂定之。計算尚未建築土地面積最高額時,對於因法令限制不能建築之土地,應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