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評論
這是民法 謝謝~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由公職◆民事訴訟法 移到 民法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民法第1148條之1(財產贈與視同所得遺產之計算期限)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