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有關事業單位得與勞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之工作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
(B)雙方得以口頭約定
(C)雙方約定工作時間得排除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正常工作時間的限制
(D)該約定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453
統計:A(15),B(284),C(42),D(21),E(0)

用户評論

【用戶】張洺慈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12附則84條之1(另行約定之工作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